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精神和工作需要,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所属7个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七)本科学历年龄为1991年8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6年8月以后出生。
(八)招聘人员范围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九)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省委统战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属毕业院校自设专业,须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岗位列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省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核、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地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9月17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0月31日前,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查询面试公告。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人员和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3∶1的,由省委统战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因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通过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通知,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公布。因故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退还报名费。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五、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竞聘。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事宜通过电话通知考生。体检复检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由省委统战部指定,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省委统战部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组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门户网站(http://www.gsswtzb.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提请省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审定,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省直考区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N95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0931-8928547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931-8922933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1.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注:相关附件电子版请登录网址自行下载
http://www.gsswtzb.gov.cn/news/show-41311.html)
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
2022年8月8日
2020年6月15日起,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将恢复办理粤港澳两地车窗口业务。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常态化防控阶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粤港澳两地车的延期、变更驾驶人、补换领证件、补换领号牌等非窗口业务一律实行网上办理,其余窗口业务实行“预约制”办理模式。
预约成功或接到通知的办事人员方可按预约的日期、时段来我局办理窗口业务。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配合做好办理窗口业务时的防疫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事人员防疫要求
(一)所有进入我局办公场所的办事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检测低于37.3度,持绿色“粤康码”(对办理业务当日前30天内由港澳口岸入境的人员,其本人“粤康码”中必须有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记录。
例如:6月15日当天前来我局的办事人员,如属5月16日后由港澳口岸入境的,其本人“粤康码”内必须有6月9日至6月15日之间进行核酸检测的记录,且检测记录必须为阴性。以此类推)。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禁止进入我局办公场所。
(二)我局车管办证大厅外设置室外等候区,所有准许进入我局办公场所的办事人员必须先到室外等候区等候,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才能进入办证大厅。在室外等候区及进入办证大厅后须按指示标识就坐,每条长凳限坐1人。室外等候区、办证大厅内等候时禁止相互交谈、随意走动。
(三)办事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当先在对应窗口前就座,禁止站立或俯身与窗口工作人员交谈。业务办结后请立即离开我局办公场所,禁止无故逗留。
(四)疫情防控期间,办证大厅的自助终端设备暂不能办理延期业务,窗口暂不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如有需要,请打电话或网上咨询,咨询电话:020-83111536(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对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的,将拒绝办理业务并劝离出办公场所。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恶意扰乱办公秩序的,将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二、窗口业务预约办理要求
(一)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办理网上预约,并如实填写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预约信息。
(二)对粤港澳两地车指标新办业务,此前通过审核并已收到办理时间安排短信息的,也需重新预约新的办理时间。
(三)预约办理业务共分四个时段(9:00—10:30、10:30—12:00、14:00—15:30、15:30—17:00),请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预约成功后将收到办理时间安排短信息。每个预约号最多办理4笔业务(同一商号办理多台车辆业务的除外)。
(四)预约成功的办事人员按预约日期和时段(可提前10分钟)前来我局,进入我局办公场所前,应当向防疫检查点工作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必须与网上预约时填写的证件一致)、预约短信息、绿色“粤康码”,由工作人员检查、登记、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准入。办事人员仅限申请人本人,无关人员、未到预约办证时段人员禁止进入我局办公场所。
(五)属当天办结的业务,办事人员在领取受理回执后,可到办证大厅外的室外等候区休息(或到我局办公场所外休息等候),两个小时后凭受理回执再次进入办证大厅领取证件。非当天办结业务,办事人员在领取受理回执后应自行离开办证大厅,按受理回执领证日期领证。如已办理邮政快递的,请妥善保存好受理回执照片,等待邮政快递。
三、领取证件和补充材料业务办理要求
领取证件和补充材料无需网上预约,仅在接到我局通知后方可进入办证大厅办理业务。
(一)疫情前已受理业务并领取受理回执的,办事人员按手机短信通知的时间,凭手机短信和受理回执前来领取证件。
(二)已接到我局电话通知要求补充办理材料的,办事人员凭受理回执(已办理邮政快递的应出示受理回执照片)前来按要求补交材料。
(三)前来领取证件或补充材料的办事人员经检查和登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室外等候区等候,并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逐人进入办证大厅领取证件或补充材料。
四、其它业务办理要求
货运企业总指标即将到期需办理延期业务的,无需预约,请将企业营业执照、业务办理申请书(注明卷宗号、商号名称)扫描成电子图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cgcslk@163.com,实行“免面见”办理。
以上措施属疫情防控期间特别安排,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择期恢复常规办事模式,请继续留意“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和“广东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告,由此对您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附:网上预约流程图、预约业务办理流程图
网上预约流程图
1.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网上办事大厅预约,选择预约的业务。
“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
2.阅读办理须知,录入登录信息。
3.选择预约日期时间段。
4.点击预约,填写提交预约信息。
5.预约成功。
预约业务办理流程图
01
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网上办事大厅预约。预约成功后,按接收到的手机短信中的预约时间前往办理业务。
02
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预约短信息、绿色“粤康码”(对30天内由港澳口岸入境的人员,本人“粤康码”内必须有核酸检测记录,检测记录7天内有效)到防疫检查点接受检查。
03
领取业务办理号,进入室外等候区就座等候。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办证大厅。进入室外等候区、办证大厅后按照指示标识就坐,每条长凳限坐1人。
04
按窗口叫号顺序前往窗口办理业务。
05
办理业务结束后离开办证大厅和局大院。(需要办理邮寄的前往邮政窗口办理邮寄。疫情期间,建议通过邮寄方式领取批文卡。)
编辑:Vankin
校核:辅堂、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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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榆能杨伙盘煤电一体化电厂项目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能杨伙盘煤电一体化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0〕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杨伙盘煤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神木能源集团按照75%、25%的出资比例,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01-204030080073
2.2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及脱硝装置。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一个完整的榆能杨伙盘煤电一体化电厂项目新建工程,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设计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催交验收、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的全过程总承包。
2.4招标依据:本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已经批复,初步设计审查完成,招标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审查后的技术资料。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中需具备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3具有4台600MW及以上国内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的施工图设计投产业绩;
3.4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2台600MW及以上国内超超临界火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投产业绩(并附合同证明、竣工验收证明);
3.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最近五年内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没有合同违约、透露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情况发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
3.6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7 根据《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在基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榆能发[2019]54号),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查询日期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0年 7月23日9时至2020年7月29日18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xggzyjy.cn)参与,并于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3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0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
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杨伙盘煤电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崇勋大街10号
联系人:李武
电 话:0912-3730933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黄先生、柴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10-63348553/8572、029-87979860
传真:010-63348691
邮箱:huangpeng3@cgci.g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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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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