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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上接C9版)

上接C9版)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之(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本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个获配对象配一个号码,按照获配对象申购单提交时间顺序生成,提交时间相同的,按照获配对象编码顺序生成。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八)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战略配售。

(4)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发行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1年12月20日(T-7日)至2021年12月22日(T-5日)期间,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现场、电话或视频的方式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者参与的推介活动全程录音。本次网下路演推介不向投资者发放任何礼品、礼金或礼券。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28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开资料范围内,具体信息请参阅将在2021年12月27日(T-2 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760,241股,占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 3,440,060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战略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2021年12月27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3、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

1、跟投主体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特别规定》《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保荐机构跟投机构为兴业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兴证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如发生上述情形,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兴证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因兴证投资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发行人最终发行价格、实际认购数量以及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兴证投资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跟投比例和金额将在2021年12月27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若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承诺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三)其他战略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战略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2021年12月23日(T-4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战略配售投资者,如战略配售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1年12月28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1年12月31日(T+2 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四)限售期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兴证投资,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五)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2021年12月28日(T-1日)进行披露。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及条件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中确定的条件及要求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投资者应当于2021年12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CA证书方可参与本次发行。

4、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1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创业板主题公募基金与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不少于6,000万元(含)。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若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12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6)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投资者还应当于2021年12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6、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2021年12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完成备案。

7、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6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的投资者;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8、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900万股,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31%。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对应的拟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截至2021年12月16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9、所有网下投资者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应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12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及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经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认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招标股份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于2021年12月20日(T-7日)至2021年12月22日(T-5日)中午12:00以前通过兴业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创业板网下投资者承诺函、投资者及关联方信息表、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如需)、私募产品备案函(如需)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等全套资产证明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重要提示:网下发行系统已升级,原老用户登录系统后需首先到“我的账户”中检查关联方信息及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有)的完整性。新用户需使用协会备案编码进行注册,注册完成登录系统后,首先到“我的账户”中填写投资者关联方、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有)。用户注册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由于主承销商将会在投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第一时间以短信或者电话反馈进展,请务必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全程保持手机畅通。

系统提交方式如下:

登录网址https://ipo.xyzq.cn(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谷歌浏览器,请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中手动输入该登录网址),网页右上角可下载《账号注册指南》。系统登录及操作问题请致电咨询13901868588,如有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021-20370806、021-20370807。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系统,已注册投资者,请使用协会投资者编码(或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新用户请先注册后登录,需使用协会备案的5位投资者编码进行注册,填写投资者信息时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需与协会备案信息一致)

第二步:点击“我的账户”,按照页面要求逐步真实完整地填写关联方信息及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如关联方项不适用请将信息项全部填写“无”或选择“不适用”后进行承诺信息勾选。

第三步:点击“发行动态”,选择“招标股份”,点击“参与”,勾选拟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选择好配售对象后点击“确定”按钮。在项目参与界面中,上传投资者资料:

①上传投资者承诺函:点击“下载模板”下载创业板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点击“选择文件”将完成签字/盖章后的网下投资者承诺函(PDF或JPG格式)上传系统;

②上传关联方基本信息表:点击“编辑”线上填写投资者以及关联方信息表;完成后点击“导出PDF”,每页签字/盖章后,点击“选择文件”将签字/盖章版关联方基本信息表(PDF或JPG格式)上传系统;

③上传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点击“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对应的“下载模板(空模板)”或“下载模板(带已参与产品信息)”,投资者将填写完毕后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Excel电子版,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盖章扫描版(加盖公司公章)上传至系统;

④上传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点击“选择文件”上传相应配售对象的资产规模证明文件(PDF或JPG格式)。

1、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兴业证券网下投资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创业板网下投资者承诺函和投资者及关联方信息表;

2、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并确保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2021年12月16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能超过上述证明材料以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申购规模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自律规则的要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发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3、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应提供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自营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2021年12月16日,T-9日)(加盖公司公章)。提供的资产证明金额应与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数据一致。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兴业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上传的资产规模证明文件及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明细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步:确认参与配售对象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如需)。

①确认在配售对象栏中,核对本次参与的配售对象是否添加完整,如缺少配售对象,点击“增加配售对象”进行手工添加;

②上传出资方基本信息表(如需):点击“编辑”,线上填报相应配售对象的出资方信息,完成填写后,点击“导出PDF”,系统将填写完成的出资方信息表导出,每页签字/盖章后,点击“选择文件”,将完成签字/盖章的出资方信息表上传(PDF或JPG格式);

③上传配售对象备案函(如需):点击“选择文件”,上传盖章后的相应配售对象备案函。

1、注意事项:如未勾选并提交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将无法参与本次项目。请到“我的账户”-“配售对象”中查看已关联的协会备案配售对象,若缺少配售对象,需手工添加。请到“我的账户”-“配售对象出资人”确认是否已添加配售对象出资人,若未添加配售对象出资人信息,参与项目时将无法选择到相关配售对象产品;

2、若配售对象属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组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计划、保险资金投资账户、QFII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和个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除此之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提供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

3、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还应上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

第五步:点击“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网下投资者须承诺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

特别注意:

1、《创业板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摇号限售方式安排一定比例的网下发行证券设置不低于6个月的限售期(以下简称“网下限售摇号抽签”),摇号抽取网下配售对象中10%的账户(向上取整计算),中签账户的管理人应当承诺中签账户获配股票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2年1月4日(T+3日)通过网下限售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按要求在2021年12月22日(T-5日)12:00之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则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询价报价被界定为无效报价。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备页面中的填写注意事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2021年12月20日(T-7日)至2021年12月22日(T-5日,截止12:00)期间(9:00-12:00,13:00-17:00)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号码为021-20370806、021-20370807。

2、投资者所提供资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不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或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在网下发行平台取消该投资者参与网下报价的资格,并拒绝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本次发行中所有参加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报价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本着谨慎原则,要求投资者进一步提供核查资料,对进一步发现的可能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不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的投资者取消其配售资格,并在公告中披露。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禁止配售对象、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的当日把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置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供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参考。

2、网下投资者应对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含相关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

3、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公告要求的网下投资者应于2021年12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创业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且已开通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eipo.szse.cn/。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4、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网下投资者在本次初步询价开始前,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5、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3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报数量超过3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9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31%。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网下投资者需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页面显示“招标股份初步询价已启动(待开始)”后、初步询价当天上午 9:30 前,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特别提示二: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截至2021年12月16日(T-9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1,9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21年12月22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申报;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4)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9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5)单个配售对象申报数量不符合30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6)未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

(7)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的规定的,其报价为无效申报;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9)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

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正确填写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或委托他人报价;

(2)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公司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者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等;

(3)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4)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5)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

(6)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

(7)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且未被主承销商剔除的;

(8)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9)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0)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1)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2)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3)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4)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确定发行价格

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剔除不符合“二、(四)1、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条件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和同一申报时间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数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量为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21年12月28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同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并在2021年12月28日(T-1日)公告的《发行公告》中披露下列信息: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同时,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3、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有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初步询价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在本发行方案中事先确定的条件的报价;

(2)当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小于10家时,中止发行。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下投资者在2021年12月29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获得初步配售后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1年12月2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1年12月2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1年12月29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1年12月31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1年12月2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1年12月2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2021年12月27日(T-2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如发生上述回拨,则2021年12月28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发行数量将较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

3、2021年12月29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证券数量后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证券数量后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证券数量后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前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证券数量计算,网下摇号限售的10%的股票无需扣除;

4、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5、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1年12月30日(T+1日)在《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完成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并对同类别网下投资者采取比例配售方式进行配售:

1、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以及保险资金为A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A;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为B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RB;

3、除上述A类和B类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为C类投资者,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RC。

(三)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RA≥RB≥RC。

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A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如果A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A类和B类投资者配售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即RA≥RB;

2、向A类和B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C类投资者配售,并确保A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C类,即RA≥RB≥RC;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四)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向下取整后精确到1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网下投资者2021年12月31日(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并于2022年1月4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所有配售对象中的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网下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限售账户。本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个获配对象配一个号码,按照获配对象申购单提交时间顺序生成,提交时间相同的,按照获配对象编码顺序生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1月4日(T+3日)进行摇号抽签,最终摇出号码的总数为获配户数的10%(向上取整计算)。

3、网下限售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其他业务。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1月5日(T+4日)刊登的《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限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限售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八、投资者缴款

(一)网下投资者缴款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并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1月5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相关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二)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3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缴款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并于2021年12月23日(T-4日)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其他战略投资者将于2021年12月23日(T-4日)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2年1月5日(T+4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兴业证券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20,640,361股。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22年1月5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是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总市值);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的;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9、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亲议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联系人:何宗延

联系电话:0591-83709309

传真:0591-8370462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层

联系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

联系电话:021-20370806,021-20370807

传真:021-68982598

发行人: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么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1994年7月便能以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

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开户流程

(一)股票开户流程:

1、开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去营业部办理,主要有开立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股东账户说白了就是有了炒股的资格;资金账户说白了就是用哪个银行卡的钱来买股票。

2、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和营业部开的三方存管协议到当地银行连三方存管。意思是把银行的账户和股票账户绑定起来。


(二)股票休眠账户启用流程:

休眠账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没有股票;账户内资金小于100元;三年内没有任何交易;

休眠账户的启用,有激活和注销后重新开户两种方式。

1、激活休眠账户,需在原证券公司办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注销后重新开户,不需在原证券公司办理,可在准备开户的新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

(三)股票销户流程:

1、股票全部出掉,资金账户内多余的资金转移到银行卡;

2、销户当天不要有任何的交易流水,包括转账和委托买卖;

3、本人持身份证、深圳和上海的股东卡(丢失可补办10元一张)开市时间去原券商,撤销资金账户和第三方存管就行了。

注意事项:

销户时有的证券公司会说计算利息,要你第二天再去一趟才能撤销三方存管。其实当天可以填撤销第三方存管申请表,留给他们第二天帮我们办理,不需要本人再过去一趟。

(四)股票转户流程:

1、把资金账户内多余的资金转移到银行卡;

2、转户当天不要有任何的交易流水,包括转账和委托买卖;

3、本人持身份证、深圳和上海股东卡(丢失可补办10元一张)开市时间去原券商办转户手续:

上市撤指定--上海证券账户撤销指定交易,无费用;

深市转托管--(有股票有30元的转托管费,无股票无需办理转托管。建议客户空仓)转托管需填写新券商全称并提供席位号(申银万国证券郑州商务外环路营业部,席位号373400),托管费30元凭条报销。

4、转户手续完成后,本人带身份证及深圳和上海股东卡到新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转入手续。

第二种方法:

先带上身份证、股东卡到新证券公司去开户(周六日可预约办理),然后再带上这些证件到原证券公司去办理转户,程序同上。

注意事项:

转户时证券公司为了自己利益挽留您是正常的,只要您严格使用如下技巧,转户就非常容易。

1、证券公司问你为什么要转户?

答:搬家,在这里炒股不方便。 或亲属、同学在新证券公司,要帮他做业务。

2、证券公司说:“你可以不转户,办理网上交易在其他地方也可以炒股”。

答:不方便,有的时候我还是要到营业部现场交易的,我还是转走吧。

3、证券公司说:“我们这里办理转户需要预约”。

4、答:你们是故意刁难我,证监会有规定转户必须当天办理,如果当天不能办理必须出示书面解释说明,并保证第二天必须办到。如果你们故意刁难我就打证监办电话投诉。

网上炒股开户

(一)网上炒股开户流程

网上炒股以其方便、快捷、安全的优势,日渐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但网上炒股作为一种新的理财方式,多数人对其缺乏一些较深层次的了解,防范风险意识相对较弱,有时因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会使股票买卖出现失误,甚至发生被人盗卖股票的现象。因此,掌握一些必要注意事项,对于确保网上炒股的正确和资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你如申请办理网上交易业务,必须由本人持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身份证亲自到营业部柜台提出申请或通过网上预约开户同你开户营业部联系。申请办理网上交易业务需签署《风险揭示书》、《网上交易业务协议书》,同时办理个人数字(CA)证书。

开户有两种选择,

一是直接去营业部开户,这样收取的佣金比较高,最高达到千分之3,可能还要收取90元的开户费。

二是找股票低佣经纪人开户,这样不但免费开户,佣金还可以低到股票万分之5,权证万分之1.5。

(二)网上炒股怎么办理

如何网上炒股 如果想要炒股,自己先要选择一家证券公司,如国泰君安,南方证券等,现在入市保证金很低,2000元左右就可以了。拥有自己的股东代码后,你方可以在证券公司开办网上炒股业务。然后到开户证券公司的网页,下载客户端,安装。比如君安证券用的是大智慧,你只需到公司提供给你的网址上下载软件后就可以开始网上炒股了。推荐阅读:银行卡炒股“交易三知” 按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交易密码等,您可以向证券公司索取操作指南,其中会告诉你怎样看盘子,看消息,分析行情等,非常多也非常详细,你要自己钻研。

当然如果自己感觉不太看 懂,你可以每天关注各个地方电视台的股评,他们也会告诉你一些分析的方法。同时购买证券报或杂志什么的,早点入门。推荐阅读:网上炒股八项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网络交易要注意保护电脑的网络安全,装好防火墙,并随时打好系统补丁,避免不安全软件和邮件。网上炒股时,有的软件登录时提示要输入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通讯密码是和营业部服务器连接的密码,一般的交易软件是固定的“注册用户”,不需要专门注册;交易密码就是买卖股票时用的密码。


(三)网上炒股注意事项

虽然网上炒股以其方便、快捷等优势赢得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青睐,但作一种在线交易的理财方式,其安全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有些投资者由于自身防范风险意识相对较弱,有时因操作不当等原因会使股票买卖出现失误,甚至发生被人盗卖股票的现象。因此,掌握一些必要注意事项,对于确保正确使用上炒股和资金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1)正确设置交易密码

如果证券交易密码泄露,他人在得知资金账号的情况下,就可以轻松登录您的账户,严重影响个人资金和股票的安全。所以对网上炒股者来说,必须高度重视网上交易密码的保管,密码忌用吉祥数、出生年月、电话号码等易猜数字,并应定期修改、更换。

(2)谨慎操作。

网上炒股开通协议中,证券公司要求客户在输入交易信息时必须准确无误,则造成损失,券商概不负责。因此,在输入网上买人或卖出信息时,一定要仔核对股票代码、价位的元角分以及买入(卖出)选项后,方可点击确认。

(3)及时查询、确认买卖指令。

由于网络运行的不稳定性等因素,有时电脑界面显示网上委托已成功,但券商服务器却未接到其委托指令;有时电脑显示委托未成功,但当投资者再次发出指令时券商却已收到两次委托,造成了股票的重复买卖。。所以,每项委托操作完后,应立即利用网上交易的查询选项,对发出的交易指令进行查询,以确认委托是否被券商受理或是否已成交。

(4) 莫忘退出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使用完毕后如不及时退出,有时可能会因为家人或同事的错误操作,造成交易指令的误发;如果是在网吧等公共场所登录交易系统,使用完毕后更是要立即退出,以免造成股票和账户资金损失。


(四)网上炒股费用

网上交易是收取手续费最低的一种交易方式,最高是千分之三,最少是5元,各个证券公司往往是根据客户的资金量和交易量收取不同费率的手续费。手续费是按照成交总额计算的。印花税为卖出千分之1,买入不收取佣金 各证卷公司不一,一般 证卷公司现场为千分之2.4;电话委托为千分之3;自己网上交易为千分之1.8。以上佣金可能更低,靠你跟证券公司谈了。


买卖股票如何下单

炒股票如何下单:目前投资人常见的下单方式有三种:

一、电话下单

一般来说,你在开户的时候,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名片,上面有营业部的电话。于是,当你要下单买卖时,只要打电话来营业部,告诉你的讯息:

1. 开户账户、2. 股票名称、3. 买 or 卖、4. 数量、5. 价格即可,数量要以百股为单位 (如,我的账号为 12345,要买进深发展1000,价格为 15元 )。

营业部工作人员得到这些讯息之后,便会帮你填写买进红单或者卖出蓝单,然后证券公司将讯息输入与交易所联机的计算机,交易所计算机撮合买卖双方,回报证券公司成交讯息。

下单之后,投资人可以打电话给营业部、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语音查询电话查询是否成交,成交价格多少。

证券公司都会做电话录音,一但有交易纠纷,可以调出电话记录来对照,所以,只要自己下单时没说错,不用太担忧证券公司出错。

二、亲自到证券公司下单

亲自到证券公司,向营业部工作人员索取买进单 (红色) 或卖出单 (蓝色),在上面填写姓名、账号、证券名称、数量、单价,填完后交给工作人员,券商会将数据输入计算机,与证交所联机撮合。

若买进单、卖出单上面未填限定的价格,视为市价委托。

三、网络下单

想要网络下单的网友,记得在开户时,跟开户柜台表明欲开立网络户,然后开户柜台会给你一组认证密码。之后打开您的计算机,联机到您开户的券商网站,依据其指示输入 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后,输入想买卖的 股票名称、数量、价格,即可进行交易。

若你想网络下单,但又不知如何操作,请与您的开户券商连络,一般券商会派人为你作指导。

基金持仓的股票,是有参考价值的。虽然基金公司都在每个季度结束后才公布持仓信息,从当前来看是有滞后性的。

但是,机构选择的股票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

机构的股票,是不会随意买卖的。一般都是经过严格、科学的数据分析及市场调研后,才决定是否买入。专业度,是个人投资者无法比拟的。

因此,作者通过网络公开的数据中,1251家股票型基金前十大持仓股票进行整理后,对其持仓兴趣和重仓兴趣最突出的股票进行统计分析

股票型基金持仓数据抓取!

作者通过某大型财经网站,通过Python爬虫对股票型基金持仓数据进行抓取,仓位占比排行前10的股票。且持仓数据只有截至今年2020.3.31的数据。

接下来,作者将数据的抓取过程分享给大家。下面是具体步骤!

1.导入对应包和设置随机请求头。还好这个网站反爬不严重,不用考虑代理。

代码:

2.获取股票型基金的基金代码

由于网站限制访问,不能通过发送请求的模式进行获取。所以作者直接从网站的js文件中直接将其所有数据复制下来,手动切割出基金代码。

代码:

Run:

{'博时军工主题股票': '004698', '华夏创成长ETF联接A': '007474', '华夏创成长ETF联接C': '007475',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 '161726',,,}

3.利用基金代码填入基金详情的网址内。抓取单个基金的名称、持仓占比前10的股票名称

url='http://fund.eastmoney.com/{}.html'.format(range_value)

代码:

1)获取所有基金持仓的股票名称,以及基金名称和对应持仓的字典。

2)统计同一股票被基金持有及重仓持有的机构数量。并存入两个列表中,在下一个方法中会进行可视化。

Run:

小结。

上述主要给大家分享从网站抓取数据的话整个过程。接下来作者将利用抓取下来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数据统计分析

数据抓取下来后,我们就可以对所获取到的数据提取出有价值的内容。而作者就很想看看,这些1千多只股票型基金中,持有相同的重仓持有相同某只股票的基金到底有多少只。

所以,接下来作者将从这两个方面去统计它。

1.超100只基金共同持有的股票。这些股票都是基金仓位中占前10的股票。

作者只统计超100只基金共同持有的股票,也就是只要大于等于100只基金持有某只股票那么我都会统计出来。

如下图所示:

通过统计发现:

  • “贵州茅台”仍然是最受基金公司欢迎的股票,近300只基金持有该股票。
  • 其次,是恒瑞医药”、“中国平安”、“XD业银行”、“招商银行

作者查看贵州茅台的股价观察后,有这么多基金持有“贵州茅台”,还是有它的道理的。

1)贵州茅台。

2)恒瑞医药。

贵州茅台” 和 “恒瑞医药” 从今年3.20号至今一直保持着非常强的“势头”,无论是从价值、还是从技术上该股票都是比较优质的投资标的。

说明大部分的基金,都喜欢强势股。这很可能与动量因子有关!

2.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基金持仓中仓位占比最大的股票。

作者统计了20只及以上的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

通过统计有发现:

  • 贵州茅台”、“恒瑞医药”,仍然是基金重仓的标的。超过70只基金“重仓”持有!
  • 其次,长春高新、立讯精密、招商银行

这些股票都是在2020.3.31号以前,基金公司的持仓中的。如果持有到现在,收益是相当可观的!

1)长春高新。

2)立讯精密。

3)招商银行。

小结。

由此可见,今年3月份以前基金大部分的仓位都放在了贵州茅台以及恒瑞医药这两只股票。另外,中国平安,也被大量的基金所持有!

最后

基金持有的股票,一般来说都是相对可靠的,本文仅仅是通过数据统计来分析1251只股票型基金持仓特征。

主要分为两个统计标准,第一个是被大量的基金所持有,另一个是被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最终的结果发现,贵州茅台是这千多支基金中持仓机构最多、持仓占比最大的股票。

文章及策略代码仅供学习交流,切勿直接实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