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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时细节是产品经理最头疼的问题,一个button,一个链接都要考虑太多的细节问题。作者整理了常见的一些功能设计问题,一篇文章看懂这些功能设计。来学习吧。
链接也称为超链接,所谓的超链接是指从一个网页指向一个目标的连接关系,这个目标可以是另一个网页,也可以是相同网页上的不同位置,还可以是一个图片,一个电子邮件地址,一个文件,甚至是一个应用程序。而在一个网页中用来超链接的对象,可以是一段文本或者是一个图片。当浏览者单击已经链接的文字或图片后,链接目标将显示在浏览器上,并且根据目标的类型来打开或运行。
链接可以是一个字或是一段字这样的文本,也可以是一个按钮,一张图片,当你点击后跳转到另一个目标,当你把鼠标指针移到某个链接时会变成一个小手,当然在手机上没有这一特点。
文本样式的链接一般在搜索引擎的网站呈现蓝色字样,大多会在下面加上下划线以便识别,不过现如今考虑到不影响文本的可读性与用户体验,逐渐取消了下划线。而在一些别的网站考虑到界面设计风格各方面的因素而不用蓝色。
谷歌的文本链接是蓝色,没有下划线
百度的文本链接也是蓝色,关键词是红色,有下划线
而京东的文本链接有灰色,有白色,有黑色
按钮样式的链接比文本样式的更容易识别,每一个按钮都是一样链接。
按钮样式链接
图片样式的链接可以是单独的一张图片,也可以是文字与按钮一起组成一张图片,只是鼠标指针扫过图片的任何一个部位都会变成小手。
如桌面弹出这种游戏小窗口的图片式链接
由文字/图/按钮样式一起构成的一张图片式按钮,鼠标可以点击图中任何一部位
链接打开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在当前页面刷新跳转,国外的网站大多是这样的打开式;第二种是在新标签页面打开链接,国内大多采用这种;第三种是提示用APP打开。当然现在出现了一种新的打开方式,那就是二维码扫描。
提示用美拍APP打开
按照连接路径的不同,网页中超链接一般分为以下3种类型:内部链接,锚点链接和外部链接。
链接还可以分为动态链接和静态链接。动态超链接指的是可以通过改变HTML代码来实现动态变化的链接,例如我们可以实现将鼠标移动到某个文字链接上,文字就会象动画一样动起来或改变颜色的效果,也可以实现鼠标移到图片上图片就产生反色或朦胧等等的效果。而静态链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动态效果的链接。
与外部链接(即反向链接)相反,内部链接是指同一网站域名下的内容页面之间互相链接。如频道、栏目、终极内容页之间的链接,乃至站内关键词之间的Tag链接都可以归类为内部链接,因此内部链接我们也可以称之为站内链接,对内部链接的优化其实就是对网站的站内链接的优化。
HTML中的链接,正确的说法应该称作"锚点",它命名锚点链接(也叫书签链接)常常用于那些内容庞大繁琐的网页,通过点击命名锚点,不仅让我们能指向文档,还能指向页面里的特定段落,更能当作"精准链接"的便利工具,让链接对象接近焦点。便于浏览者查看网页内容。类似于我们阅读书籍时的目录页码或章回提示。在需要指定到页面的特定部分时,标记锚点是最佳的方法。
外部链接,又常被称为:“反向链接”或“导入链接”,是指通过其他网站链接到你的网站的链接。
外部链接指的是针对搜索引擎,与其它站点所做的友情链接。高质量的外部链接指:和你的网站建立链接的网站知名度高,访问量大,同时相对的外部链接较少,有助于快速提升你的网站知名度和排名的其他网站的友情链接。
如果按照使用对象的不同,网页中的链接又可以分为:文本超链接,图像超链接,E-mail链接,锚点链接,多媒体文件链接,空链接等。
链接是一种对象,它以特殊编码的文本或图形的形式来实现链接,如果单击该链接,则相当于指示浏览器移至同一网页内的某个位置,或打开一个新的网页,或打开某一个新的WWW网站中的网页。
链接在交互上一般会呈现4种状态,即默认状态/悬停时状态/点击时状态/点击后状态。比如谷哥网站的交互体验。如下图:
点击前
悬停时,下面浮现半透明线条
点击时,有波纹晕开的动态效果
点击后,下面线条粗
有时候是3种状态,比如百度网和知乎应用:
默认状态
点击时链接变红
点击后链接变成紫色
IOS系统知乎应用的3种状态,而在Android系统没有用力点击这一状态。
默认状态
点击状态
用力点击会弹出预览小窗口
有些时候只有2种状态,如下图谷歌网:
默认和点击后状态一样
鼠标悬停时出现下划线
默认状态
点击时
而有时候比如在APP里有时候就一直只有一种状态,也可以称静态链接,之前的可以称之为动态链接。在不同的使用场景会因为当时的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交互体验设计。有的情况下还会加上点击的音效,使用户体验更畅快,这在移动端用的使用情况多一些。
总之链接是网页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每一个链接的呈现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作者:潘瑶琼(简书作者)
本文由 @潘瑶琼 授权发布于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页link和import语法结构不同,前者<link>是html标签,只能放入html源代码中使用,后者可看作为css样式,作用是引入css样式功能。import在html使用时候需要<style type="text/css">标签,同时可以直接“@import url(CSS文件路径地址);”放入css文件或css代码里引入其它css文件。
本质上两者使用选择区别不大,但为了软件中编辑布局网页html代码,一般使用link较多,也推荐使用link。
虽然,这两种方式都是为了加载css文件,但还是存在细微的差别。
1:本质的差别,link属于XHTML标签,而@import完全是css提供的一种方式。
link标签除了可以加载css外,还可以做很多其他的事情,比如定义RSS,定义rel连接属性等,@import只能加载CSS。
2:加载顺序的差别:当一个页面被加载的时候(就是被浏览者浏览的时候),link引用的CSS会同时被加载,而@import引用的CSS会等到页面全部被下载完再加载。所以有时候浏览@import加载CSS的页面时会没有样式(就是闪烁),网速慢的时候还挺明显。
3:兼容性的差别。由于@import是CSS2.1提出的所以老的浏览器不支持,@import只有在IE5以上的才能识别,而link标签无此问题,完全兼容。
4:使用dom控制样式时的差别。当时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变样式的时候,只能使用link标签,因为@import不是dom可以控制的(不支持)。
5(不推荐):@import可以在css中再次引入其他样式表,比如创建一个主样式表,在主样式表中再引入其他的样式表。
纲
1、什么是<a>标签
2、<a>标签的几个重要属性
3、a标签的运行机制
4、a标签常用的协议
5、超链接标签的样式问题——a标签的伪类选择器的书写顺序
1、什么是<a>标签
<a> 标签定义超链接,用于从一张页面链接到另一张页面。
<a> 元素最重要的属性是 href 属性,它指示链接的目标。
2、<a>标签的几个重要属性
2.1、href
规定链接指向的页面的 URL。
2.2、target
规定在何处打开链接文档。
a:自定义打开锚点
target的特殊值:有 4 个保留的目标名称用作特殊的文档重定向操作:
2.3、name
规定锚的名称。(Html5不支持)
2.4、downloadHTML5新增
HTML5新增,只有 Firefox 和 Chrome 支持 download 属性。
download 属性规定被下载的超链接目标。
在 <a> 标签中必须设置 href 属性。
该属性也可以设置一个值来规定下载文件的名称。所允许的值没有限制,浏览器将自动检测正确的文件扩展名并添加到文件 (.img, .pdf, .txt, .html, 等等)。
1
<a href="/images/myw3schoolimage.jpg" download="w3logo">
2.5、media
media 属性规定目标 URL 是为什么类型的媒介/设备进行优化的。
该属性用于规定目标 URL 是为特殊设备(比如 iPhone)、语音或打印媒介设计的。
该属性可接受多个值。
只能在 href 属性存在时使用。
3、a标签的运行机制
4、a标签常用的协议
5、超链接标签的样式问题——a标签的伪类选择器的书写顺序
5.1、a标签的多重状态
对于<a>元素,我们可以用“多重人格”来形容它。对于该标签,它一共有五种状态::link, :visited, :hover, :focus, :active.
“:link”可以用于声明未访问状态链接的样式;
“:visited”可以用于声明已经访问链接的样式;
“:hover”可以用于声明鼠标悬停在链接上的样式;
“:focus”可以用于声明浏览器焦点悬停在链接上的样式(通过键盘选择链接);
“:active”可以用于声明浏览器点击链接的样式。
注意:冒号前后不要出现空格
一般a:hover和a:visited链接的状态(颜色、下划线等)应该是相同的。
link、visited、active分别对应body元素的link、vlink、alink这三个属性。
四个“状态”的先后过程是:a:link ->a:hover ->a:active ->a:visited。另外,a:active不能设置有无下划线(总是有的)。
5.2、链接(a标签状态)定义的顺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链接定义写好了,但它也是有规则的,如果这四项的书写顺序稍有差错,链接的效果可能就没有了,所以每次定义链接样式时务必确认定义的顺序,link--visited--hover-active,也就是我们常说到的LoVe HAte原则(大写字母就是它们的首字母)。
老外总结了一个便于记忆的“爱恨原则”(LoVe/HAte),即四种伪类的首字母:LVHA。定义A链接样式的正确的顺序: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若没有按照这样的顺序的话,有的状态的样式会被放置在后面的样式覆盖而导致像没有触发一样没有效果,如:如果hover放在visited之后,则就算我放上去变色了,但是同时这个标签也具有visited状态以及其的效果,会覆盖了hover的效果。
为了符合浏览器解释CSS遵循的"就近原则"。我们在定义CSS中,宜将最一般的条件放在最上面,并依次向下,最下面放最特殊的。
在W3C规范中,也规定了链接的声明顺序:
在 CSS 定义中,a:hover 必须被置于 a:link 和 a:visited 之后,才是有效的。
在 CSS 定义中,a:active 必须被置于 a:hover 之后,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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