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陆续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工作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省份自行确定。请广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按照本省份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等事项。
广东省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
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的“申报提醒”。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线下确认。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通了“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材料。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的“查询报名信息 ”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申请人上传材料后,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946083206612.html?t=1694936244000。
天津市
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14日9:00—9月20日17:00)。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进行账号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并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提交认定申请后,系统页面将展示申报提醒,并提示申请人上传材料,请申请人按要求及时上传材料。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944036662764.html。
黑龙江省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25日9:00至10月13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947645387703.html?t=1694936244000。
吉林省
下半年网上申报时间:9月25日—10月12日。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现场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820484703450.html。
辽宁省
下半年网报时间:9月20日至12月1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804867931896.html。
河北省
本次受理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网上预约—现场受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 第一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11日8:00至10月24日17:00;
(2)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3)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 第二步:网上预约
(1)预约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2)预约程序: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3),点击“微服务”选择“认定预约”(登录后,选择确认点和拟预约时间,每人只可预约一个确认点的一个时间段,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就近选择确认点,如计划有变请点击“取消预约”。如确认点有要求可点击“预约”跳出二维码凭证,由工作人员扫描确认。)
(3)因未在网上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到达受理现场提交材料而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946110592631.html?t=1694936244000。
上海市
上海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11日—9月20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根据认定机构职权分类,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各区教育局,搜索教师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935370348876.html?t=1693563388000。
江苏省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时。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813485491025.html。
甘肃省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10月23日17:00。
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具体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公告为准。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946076608400.html?t=1694936244000。
山西省
第三批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2023年9月18日8:00至9月28日17:00。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到医院体检。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810878441304.html。
新疆
新疆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0:00—9月25日17:00。详情可进入官网查看公告原文,网址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940526971844.html?t=1694147082000。
家孩子今年高三高考,今天班上发了关于少数民族、地方专项、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考生加分工作通知
很多家长不知道如何申报,此文详细讲解了2023年高考优惠加分政策。
2023年高考优惠加分工作已开启,如有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请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民族优惠加分
对考生申请享受?族优惠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戶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 三重认定( “ 三统一” ), 即具有我省同一县( 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 3年实际就读,申请时的户籍与高中阶段3 年完整户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方可享受?族 优惠加分政策 。 不满足条件考生无法申报
二、地方专项计划
(一)加分类别介绍
地方专项计划是高校定向招收湖南省内的农村学生的一类招生计划,高考时,省内的一些大学,对于本省农村户口学生会有加分政策。
(二)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省202 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
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2 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 “ 2 ” ), 或在我省户籍 制度改革实施时 (2015年12月31日 ) 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
(三)申报审核时间及程序:
1. 考生申报。2023年4月1日至7日,考生登录【潇湘高考app】, 填报相关申请信息。考生须确认高考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户籍地准确无误。(可在国家统计局2022年城乡区划代码中查询:http://www.stats.gov.cn/sj/tjbz/tjyqhdmhcxhfdm/2022/43/4306.html)
2.打印审校表。2023 年4 月8 日起,由报名点学校登录招考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审校表,如果是系统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再去公安部盖章;如果是系统审核未通过考生,由教务处打印未通过考生资格审核表交给考生,考生携带审核表、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盖章后交回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到县招考办审核盖章。审核表交回时间:4月20号前。
三、如有满足文件中其他加分类型的考生,请按文件要求自行申报。
参考2022年招生的院校是湖南省14所本科院校
分别是:
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湖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大学、湖南工商大学、吉首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以上是招生地方专项计划的学校,只要是”湖南省农村户籍“的考生都可以申报,高考可以填45个志愿。
大家符合条件的抓紧时间申报,不懂的可评论咨询我。
如何查看是不是农村户口,是02本省才是农村户口
1、北京市
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3/art_736_640500.html关于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21日(星期五)、6月30日(星期五)、8月25日(星期五)、10月20日(星期五)。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2.上海市
https://stcsm.sh.gov.cn/zwgk/tzgs/zhtz/20230310/728fafac36114994b6ae29ce1a1eee80.html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3.重庆市
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303/t20230330_11828416.html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3年4月5日—5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6月30日12:00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3年6月1日—8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3年9月20日12:00前。
4.天津市
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301/t20230119_6083991.html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31日和9月30日。
5.江苏省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3/3/28/art_82540_10844980.html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 受理各设区市、县( 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8: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6.四川省
http://kjt.sc.gov.cn/kjt/gstz/2023/2/14/cf4c6a0a370f4c1e8b621d5844c10bb7.shtml关于发布四川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
5月15日一6月15日受理企业申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6月16一8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之前。9月16日一11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7.浙江省
http://kjt.zj.gov.cn/art/2023/2/16/art_1229225203_5067576.html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改“一次申报”为“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全年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开展,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地方高企协调小组”)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8月31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办”)于6月、9月分别安排第一轮评审;对未通过第一轮评审的企业,于9月底前统一安排复评;对未通过复评的企业,于10月底前统一安排异议处理。
8.广东省
2023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3年3月2日起。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9.安徽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由各市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第三批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10.福建省
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第二批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11.云南省
http://kjt.yn.gov.cn/html/2023/tongzhigonggao_0217/6824.html?bsh_bid=5929441984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荐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3年7月28日和9月29日两批次(尽可能争取在第一批次,以便有更多的工作时间),第三批次视情况组织。企业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请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尽早做好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
12.贵州省
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303/t20230331_78834253.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通知
本年度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时;以2023年6月30日、9月28日两个时间节点受理的材料,分两批开展评审工作;允许前一批次未通过的企业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再次申报。
13.海南省
http://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303/t20230313_3376805.html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1.网上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
2.光盘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6月17日。
14.湖北省
湖北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及时审核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认定办工作安排,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报,各地科技部门于10月1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15.吉林省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302/t20230228_8673469.html 关于开展吉林省2023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16.甘肃省
https://kjt.gansu.gov.cn/kjt/c111529/202304/169814725.s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用“无纸申报、常年受理、网络评审、精准服务”的方式,网络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今年计划组织评审三次。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4日、9月15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17.辽宁省(沈阳市)
http://kjj.shenyang.gov.cn/kjgz/tzgg/202304/t20230414_4449537.html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年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推荐的方式,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于每月30日集中向沈阳市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推荐一次,年度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市高企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集中向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推荐,并按照《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高认办﹝2023﹞1号)要求,接受省高企认定小组办公室按一定比例进行的审查认定,年度市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
18.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2023年2月1日—2023年5月31日。
19.黑龙江省
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3/4/14/art_11337_1374415.html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1日上午11:00时。(2020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均需在第一批申请重新认定。)
第二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1日上午11:00时。
第三批: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11:00时。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年度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计划分两批进行。申请第一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申请第二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报。
21.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3年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长年受理、分批评审”方式组织,企业可根据申报材料准备情况自行选择提交时间,全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分2—3批组织评审、报备。
22.内蒙古自治区
全年开展3个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各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是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分批次向自治区高新技术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认定办”)推荐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0日、7月30日和9月30日。
企业向所署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23.西藏自治区
http://sti.xizang.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3_350819.html 关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及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共组织二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6月30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10月15日;拟申报的企业一年内只限申报一次。
*请认真填写需求信息,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