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是面向对象编程中又一非常重要的概念,JavaScript支持实现继承,不支持接口继承,实现继承主要依靠原型链来实现的!下面就来介绍下javascript存在的继承方式!
原型链:
原型链继承基本思想就是让一个原型对象指向另一个类型的实例。
代码定义了两个类型SuperType和SubType,每个类型分别有一个属性和一个方法,SubType继承了SuperType,而继承是通过创建SuperType的实例,并将该实例赋给SubType.prototype实现的
实现的本质是重写原型对象,代之以一个新类型的实例,那么存在SuperType的实例中的所有属性和方法,现在也存在于SubType.prototype中了
我们知道,在创建一个实例的时候,实例对象中会有一个内部指针指向创建它的原型,进行关联起来,在这里代码 SubType.prototype=new SuperType() ,也会在SubType.prototype创建一个内部指针,将SubType.prototype与SuperType关联起来
所以instance指向SubType的原型,SubType的原型又指向SuperType的原型,继而在instance在调用getSuperValue()方法的时候,会顺着这条链一直往上找
添加方法:
在给SubType原型添加方法的时候,如果,父类上也有同样的名字,SubType将会覆盖这个方法,达到重新的目的。 但是这个方法依然存在于父类中
记住不能以字面量的形式添加,因为,上面说过通过实例继承本质上就是重写,再使用字面量形式,又是一次重写了,但这次重写没有跟父类有任何关联,所以就会导致原型链截断
问题:
单纯的使用原型链继承,主要问题来自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原型。
在SuperType构造函数定义了一个colors属性,当SubType通过原型链继承后,这个属性就会出现SubType.prototype中,就跟专门创建了SubType.prototype.colors一样,所以会导致SubType的所有实例都会共享这个属性,所以instance1修改colors这个引用类型值,也会反映到instance2中
借用构造函数:
此方法为了解决原型中包含引用类型值所带来的问题
这种方法的思想就是在子类构造函数的内部调用父类构造函数,可以借助apply()和call()方法来改变对象的执行上下文
在新建SubType实例是调用了SuperType构造函数,这样以来,就会在新SubType对象上执行SuperType函数中定义的所有对象初始化代码
结果,SubType的每个实例就会具有自己的colors属性的副本了
传递参数:
借助构造函数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可以传递参数
组合继承(原型链+构造函数)
组合继承是将原型链继承和构造函数结合起来,从而发挥二者之长的一种模式
思路就是使用原型链实现对原型属性和方法的继承,而通过借用构造函数来实现对实例属性的继承
这样,既通过在原型上定义方法实现了函数复用,又能够保证每个实例都有它自己的属性
这种模式避免了原型链和构造函数继承的缺陷,融合了他们的优点,是最常用的一种继承模式
原型式继承:
借助原型可以基于已有的对象创建新对象,同时还不必因此创建自定义类型
在object函数内部,先创建一个临时性的构造函数,然后将传入的对象作为这个构造函数的原型,最后返回这个临时类型的一个新实例
本质上来说,object对传入其中的对象执行了一次浅复制
这种模式要去你必须有一个对象作为另一个对象的基础
在这个例子中,person作为另一个对象的基础,把person传入object中,该函数就会返回一个新的对象
这个新对象将person作为原型,所以它的原型中就包含一个基本类型和一个引用类型
所以意味着如果还有另外一个对象关联了person,anotherPerson修改数组friends的时候,也会体现在这个对象中
三部分 附录(因为暂时不支持插入超链接所以部分内容无法显示)
附录一 DIV命名规范
附录二 CSS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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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一些tips解决方案
页面优化实践
写DIV+CSS 的一些常识
常用代码片段
body, div, dl, dt, dd, ul, ol, li, h1, h2, h3, h4, h5, h6, pre, code, form, fieldset, legend, input, button, textarea, p, blockquote, th, td { margin:0; padding:0; } body { background:#fff; color:#555; font-size:14px; font-family: Verdana,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 td, th, caption { font-size:14px; } h1, h2, h3, h4, h5, h6 { font-weight:normal; font-size:100%; } address, caption, cite, code, dfn, em, strong, th, var { font-style:normal; font-weight:normal; } a { color:#555; text-decoration:none; } a:hover { 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img { border:none; } ol,ul,li { list-style:none; } input, textarea, select, button { font:14px Verdana,Helvetica,Arial,sans-serif; } table { border-collapse:collapse; } html { overflow-y: scroll; } .clearfix:after { content: "."; display: block; height:0; clear:both; visibility: hidden; } .clearfix { *zoo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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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总结
一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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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inheritance)是面向对象软件技术当中的一个概念。
如果一个类别B“继承自”另一个类别A,就把这个B称为“A的子类”,而把A称为“B的父类别”也可以称“A是B的超类”
继承可以使得子类具有父类别的各种属性和方法,而不需要再次编写相同的代码
在子类别继承父类别的同时,可以重新定义某些属性,并重写某些方法,即覆盖父类别的原有属性和方法,使其获得与父类别不同的功能
虽然JavaScript并不是真正的面向对象语言,但它天生的灵活性,使应用场景更加丰富
关于继承,我们举个形象的例子:
定义一个类(Class)叫汽车,汽车的属性包括颜色、轮胎、品牌、速度、排气量等
class Car{
constructor(color,speed){
this.color=color
this.speed=speed
// ...
}
}
由汽车这个类可以派生出“轿车”和“货车”两个类,在汽车的基础属性上,为轿车添加一个后备厢、给货车添加一个大货箱
// 货车
class Truck extends Car{
constructor(color,speed){
super(color,speed)
this.Container=true // 货箱
}
}
这样轿车和货车就是不一样的,但是二者都属于汽车这个类,汽车、轿车继承了汽车的属性,而不需要再次在“轿车”中定义汽车已经有的属性
在“轿车”继承“汽车”的同时,也可以重新定义汽车的某些属性,并重写或覆盖某些属性和方法,使其获得与“汽车”这个父类不同的属性和方法
class Truck extends Car{
constructor(color,speed){
super(color,speed)
this.color="black" //覆盖
this.Container=true // 货箱
}
}
从这个例子中就能详细说明汽车、轿车以及卡车之间的继承关系
下面给出JavaScripy常见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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