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开放大学是北京市政府举办的以开放、网络、远程学习为特色的新型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60年创办的北京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是国内率先挂牌成立的开放大学之一,拥有独立的自主办学权和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拥有首都终身教育研究基地、博士后培养基地和一批北京市高层次学术创新团队;履行市民终身学习平台建设、北京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等多项社会服务职能。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学校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发展战略,主动对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终身教育的供给侧改革,围绕“衣、食、住、行、生、老、病、养”,调整优化学院和专业设置,积极探索体现特色办学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致力于为首都市民提供个性化、多层次、高质量的终身学习服务,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首都人民满意的新型大学”。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
1.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具有2020年就业派遣资格。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
4.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5.年龄要求:除具体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数量、要求
需求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开放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bjou.zhiye.com,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信息,申报相应岗位。此系统为申报岗位唯一渠道。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函选。
(二)函选
各设岗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成工作组对应聘者的进行函选,并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数量1:10的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10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初选人选。
(三)初选
各设岗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职业能力测试人选。
(四)职业能力测试
根据职业能力测试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正式面试人选。
(五)正式面试
正式面试分为试讲或个人能力展示评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六)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组织阅档、政审、体检工作。通过阅档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阅档、政审、体检结果,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的要求配合完成阅档、政审、体检等工作,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岗位待遇由学校认定后,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
六、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二)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如未能招聘到合适人选,将在后续公开招聘时一并公布。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开放大学所有。
七、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邮件、短信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
北京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bjou.edu.cn
《成功就业》提醒广大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应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望大家在求职过程中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的权益。
End
安部官网最新发布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本次招录包含河北136个职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和公安部党委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安部将组织实施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招录420个职位、696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的除外)。
2.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重点科研院所,以及省级(含)以上政府和部门举办的高等院校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事业;遵守党(团)的章程,履行党(团)员义务,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3.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7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应在24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4.在职人员必须为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重点科研院所,以及省级(含)以上政府和部门举办的高等院校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5.招录到人民警察岗位的,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招录到非人民警察岗位的,应符合事业单位招录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具备。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3.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0年12月18日8时至12月22日18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fdjdh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还将对拟入围面试人员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职位相关信息可向招录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招录职位备注及附件2。
报考工作有关事项说明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招录单位根据具体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人事训练局会同纪检监督部门同步开展监督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期间,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职位取消及调剂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招录职位将取消或核减招录人数。考生报考职位取消的,以及其他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于12月24日12时至18时,登录平台报考其他已达笔试开考比例职位,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报考。
招录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审查筛选。申请调剂人员可于12月25日12时后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1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期间登录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职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分别为30%、30%、4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周六)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考生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平台和中国人事考试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各职位公布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入围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在平台公布。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各用人单位于面试后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前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我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职位匹配度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监督工作
统一公开招录工作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干部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监督电话:010-66269198。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各位报考者周知。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职位表.xls
详情登录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7569514/content.html。
计署审计科研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专门从事审计理论研究的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审计机关审计科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是目前我国审计领域唯一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经全国博管办核准,工作站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的资格。
为了推动审计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科研水平,培养高层次的国家审计理论研究人才,促进审计理论对审计实践的指导。根据我国审计及相关领域理论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的需要,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水平,遵纪守法,无不良经历;
2. 近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证明,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所学专业适合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博士后研究课题;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敬业精神;
4.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科研成果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 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二、计划研究课题
1. 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2 . 审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 . 领导干部环境责任审计理论与实践研究
4 . 国家审计防控金融风险研究
5 . 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研究
6 .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研究
三、招收名额
工作站2017年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6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审计署和科研院校专家共同担任。
四、相关福利待遇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正式职工的岗位级别标准确定,其他方面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站不招收自费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报名程序
1. 凡符合招收条件并申请来本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请在2017年8月13日前,在计划研究课题中选择一个题目,撰写申请理由和初步研究设想,并向工作站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复印件;
(3)两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4)本人博士学位论文及近期两篇学术研究代表作;
(5)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 工作站坚持“公开招收,严格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工作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北京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相乾
联系电话:010-50992680,13581678835
传 真:010-5099305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612房间,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邮政编码:100073
电子邮件:yxlw@audit.gov.cn
附件: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博士后申请表(请访问原文链接下载:http://www.audit.gov.cn/n8/n28/c97881/content.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7年7月18日
*请认真填写需求信息,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