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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html弹窗,及窗口间通信和location

1),弹窗及参数说明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style type="text/css"></style>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
	
</head>
<body>
	
	<input type="button" value="打开新窗口" onclick="openNewWin()" />
	
</body>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openNewWin() {
		
		var openWindow = window.open("newTest.html",
			"弹到新窗口",
			"height=500, width=800, top=0, left=0, toolbar=no, menubar=no, scrollbars=no, resizable=no,location=no, status=no");
		
	}
	
	/***
		(00) window.open    弹出新窗口的命令
		(01) newTest.html   弹出窗口的文件名,或请求地址
		(02) 弹出窗口的名字(不是文件名),非必须,可用空''代替
		(03) height=100     窗口高度
		(04) width=400      窗口宽度
		(05) top=0          窗口距离屏幕上方的像素值
		(06) left=0         窗口距离屏幕左侧的像素值
		(07) toolbar=no     是否显示工具栏,yes为显示
		(08) menubar        表示菜单栏
		(09) scrollbars     表示滚动栏
		(10) resizable=no   是否允许改变窗口大小,yes为允许
		(11) location=no    是否显示地址栏,yes为允许
		(12) status=no      是否显示状态栏内的信息(通常是文件已经打开),yes为允许
	***/
	
</script>
</html>

(2),弹窗并居中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style type="text/css"></style>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
	
</head>
<body>
	
	<input type="button" value="弹出的窗口居中" onclick="testOpenCenterWindow()" />
	
</body>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function testOpenCenterWindow() {
		
		// 窗口垂直位置水平位置
		var iTop = (window.screen.availHeight - 30 - 500) / 2;
		var iLeft = (window.screen.availWidth - 10 - 800) / 2; //减width
		var openWindow = window.open("newTest.html"
			,"测试弹窗口并居中"
			,"height=500, width=800, top="+ iTop
			+", left="+ iLeft
			+", toolbar=no, menubar=no, scrollbars=no, resizable=no,location=no, status=no"
				);
	}
	
</script>
</html>

(3),窗口 location属性

window对象location属性是引用Location对象,它表示该窗口显示文档的URL
window.location.href="page1.jsp";  //当前窗口显示指定页面
window.close();                                 //关闭本页面

(4),窗口与父窗口通信

国小康网 人民日报批弹窗广告具体说了什么?12月4日,人民日报刊文《“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文中提到“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

我们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打开电脑网页、登录手机客户端,一些形形色色的“弹窗”往往扑面而来,有信息推广,有商业广告…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弹窗广告每次点击按0.1至0.3元收费。

人民日报原文

如今,消费者打开电脑网页、登录手机客户端,往往会发现,一些形形色色的“弹窗”扑面而来。这些弹窗有的是信息推广,有的是商业广告,很多时候让人避之不能。

弹窗是一种推广方式。有时候,弹窗广告对人们网上购物、浏览信息有一定帮助,但总体而言,弹窗泛滥就是“扰民”了。当想看的网页被遮挡、想买的商品被隐藏,这种“霸屏”的弹窗,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厌烦。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实际情况是,不少弹窗都把关闭按钮做得很不显眼,有时用户点击后非但不能关闭广告,反而会进入广告页面,越关越多、越关越烦。这些年,相关部门曾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然而,这些违规的弹窗广告总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广告商家和浏览器平台利益勾结。对他们来说,弹窗推广是实现“共赢”的载体,“弹”在网上就能赚钱。

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每次点击按0.1元至0.3元的标准收取费用。一些推广公司运营的弹窗,还能实现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你前一天浏览过某个商品或某条信息,第二天打开电脑、手机就能收到与之相关的信息、广告。这种量身定制的弹窗不仅扰民,还可能侵权,存在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治理弹窗泛滥,监管必不可少。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不能让弹窗广告想弹就弹。对恶劣弹窗给用户造成伤害和损失的问题,也应明确具体的主体责任。在这方面,不妨参照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来加强对弹窗广告的监管:任何实体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弹窗广告;接收者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弹窗广告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

治理弹窗泛滥,平台责无旁贷。有关平台应珍惜声誉、控制弹窗。对发布违规广告的网络经营者,应与其及时终止合作关系。只有优化行业生态、加强业界自律、形成管理合力,才是治本之策。

作者:北岸

网友评论:支持,应当整改

屏蔽弹窗广告教程

学几个屏蔽弹窗广告的小技巧还是用得上的,一起学习一下吧。

1.最常见的弹窗广告都在浏览器上,浏览器自身一般都带有屏蔽弹窗的设置,包括禁止弹窗和禁止Javascript等,但由于是全局性设置,有时候会导致一些网站的正常功能无法使用。

随着浏览器插件(除了老IE不能用插件)的兴起,就出现了一些屏蔽广告的神器插件,比如Adblock,能屏蔽绝大多数的广告。以前甚至一些视频网站的视频广告也能屏蔽,不过后来视频网站设置了即使广告被屏蔽,也得看黑屏……

2.对于软件内的弹窗广告,大多数正规软件在设置中都有弹窗广告的选项,仔细找找一般都能关闭。

但也有部分无法关闭的广告,就只能通过开会员、修改文件(小白慎用),或者通过某些软件(比如360全家桶、火绒等)的弹窗拦截功能来实现弹窗屏蔽。

3.移动端的话,一些浏览器也支持插件功能,可以有效屏蔽弹窗。比如安卓端的火狐Firefox(建议国际版)、iOS端的猛犸浏览器等。也有一些浏览器支持手动屏蔽弹窗,但也有不少弹窗屏蔽无效。

目前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屏蔽弹窗广告的简易方式大概就这几种。你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