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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考试面试公告!

教资考试面试公告!

源:【长沙发布】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我省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学籍或居住证在湖南省境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流程和准考证打印

(一)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4月12日10:00-15日。

网上审核时间:4月13日-16日18:00(审核期内,审核不通过,可修改考区重报,超过审核期不可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状态)。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17日24:00。

网上准考证下载日期:5月6日-12日。

面试考试时间:5月11日-12日(个别考生人数多的考区,会出现考试时间顺延情况,请考生注意所在考区具体时间安排;本次面试时间5月11日为工作日,因面试时间随机分配,不可调整,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报名)。

面试结果公布日期:6月14日。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湖南)”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基本流程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及时关注)→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3.打印准考证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缴费成功后的考生务必于5月6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面试完成后需当场上交。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等待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允许更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有错误,导致无法报名、影响参加面试或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考区。其中长沙、张家界范围内幼儿园类别的考生,应选择长沙师范学院考区;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为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6个学科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均为长沙考区。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s://gsy.hunnu.edu.cn/info/1097/2428.htm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zxxjsfzzx/jsfzzxtzgg/201912/t20191203_10783971.html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四、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1.考生进场。考生持相应身份核验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指定的候考室。迟到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2.身份核验。监考教师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以及面试考点、考试时段、报考学段与科目等信息,组织考生签名,宣读《面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摘录)》和注意事项,提醒考生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分组抽签。监考教师按照考点安排,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登记考生抽签顺序号。维持候考室正常秩序。

4.面试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面试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和细则,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结果。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主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程序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7〕1118号)规定,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6月14日后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将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是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取得该《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文件规定,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七、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2.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hnedu.gov.cn/index.html)“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zxxjsfzzx/index.html)查询。

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来源丨长沙发布

供稿丨长沙教育

编辑丨王宙 校对丨彭烨

审核丨杜进

本文来自【长沙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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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亚苹 实习生 肖晗)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网络教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的陷阱,今日,湖南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网络教育培训消费五点提示:

1、选择正规注册、信誉好的网络教培机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信用公示平台核查其经营状况。涉及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还需登录当地教育和人社系统网站查询其资质。

2、理性选择课程,不盲目轻信夸大宣传。在选择培训课程时,要理性对待宣传,结合自身需求并了解真实效果。

3、预付款消费合同要审慎,切莫相信“口头协约”。注意条款约定的公平性,仔细核对合同相关条款。

4、理性消费,远离“教育贷”陷阱。谨慎选择分期付款、网络贷款支付培训费用,留心刻意隐瞒贷款利率、风险提示的误导行为,量入为出,不超越自身经济水平消费。

5、收集并保留维权证据,如截图、记录、合同等,以便在发生消费争议时维护自身权益。如有需要,可拨打12315寻求帮助或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是湖南师范大学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所与政府合作开办的九年一贯制普通公立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湖南师范大学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2009〕第139号令)和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骨干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中学骨干教师5名,小学骨干教师1名(全科教师)。在广州市黄埔区设置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岗位如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前一天。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2.报考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3.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中学职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职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人员须具有三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教研组长或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等称号,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研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育教学能力竞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课题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教育教学能手称号;

(2)有2年及以上的小学全科教学经验;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

若其已取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视为专业一致。

7.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化面试—心理品质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2日9:00至2022年3月16日17:00。

2.网上填报资料。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所有应聘材料的电子版按照顺序(文件命名如“1.学历和学位证书”)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上传,不要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单个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1)学历和学位证书;

已获得的所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与应聘学科对应的职称证书;

(3)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与应聘学科对应的地级市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特级教师,或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事业单位(如教研室、教研院、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学院等,不含学校)举办的教育教学能力竞赛、课题评比、学科教学比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教育教学能手称号相关证书;

(5)个人简历;

(6)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按重要性排序);

(7)普通话等级证书;

(8)小学全科教学经历或中学课堂教学改革成功经历或国外学校教学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中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初审。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参加专业化面试。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不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经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会提前通知考生,考生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专业化面试

专业化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专业化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表达能力、思维方式和形象气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专业化面试按30%计入综合成绩,专业化面试成绩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

博士和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免专业化面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不公布,仅在下一环节中作为参考。专业化面试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所有人员均需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时间20分钟(含15分钟试教+5分钟答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免专业化面试的人员面试(试教)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专业化面试、面试(试教)分数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并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则依次按面试(试教)、专业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试教)、专业化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突出师德师风考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招聘聘用的首要内容,在聘用考察中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如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八)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聘用岗位等级按应聘人员具有与应聘学科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者本人如担任初三或高三毕业班工作的,可与招聘单位协商延缓至中考或高考工作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04号)中《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五)为便于事业编制教师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咨询和监督

咨询:零二零-82071325,监督:零二零-8211663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5、6),并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如因疫情原因对考试安排有调整的,有关公告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黄埔区教育局和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1.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骨干教师职位表.xls

2.2022年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3.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骨干教师报名表.doc.doc

4.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骨干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doc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6.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