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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小布聊天群
小布小布,我想开网约车,可是找不到出租汽车驾驶员申请网址了~
小布,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规考试题库怎么不见了?
我要申请出租汽车车辆运输证,网址变了吗?
别急别急,小布这就帮你找。
亲们也可复制以下网址,在浏览器中打开:
http://www.qz.gov.cn/col/col1528321/index.html(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市交通运输局版块)
网页截图
近日,很多网友询问衢州市出租汽车申报平台咋不见了?
小布特意整理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报名须知、个人注册流程说明、驾驶员申请流程说明、衢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全国卷和区域卷科目考试题库,一起来看看。
出租汽车驾驶员报名须知
01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外地人员报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驾驶证发证机关所在地的车管所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交到市运管局办事大厅驾培窗口,由办事人员人工审核。
03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点设在衢州市技师学院(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西路1号)。
考试时间每月下旬,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04
学习方式:
采取题库公开、自行学习方式。可登陆“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市交通运输局版块,“衢州市出租汽车申报平台”内查询。
咨询电话:0570-3022867。
个人注册流程说明
打开出租汽车申报服务管理系统首页。
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并承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都真实有效,点击同意并承诺,完成注册申请,方可进行登录等其他操作。
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必须填写真实信息,与本人身份证明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将无法完成申请。
承诺本人已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承诺在本系统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
所有填写部分,全部为必填项。
驾驶员申请流程说明
第一步:系统登录
通过个人注册成功的驾驶员可输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选择“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二步:填写申请
输入驾驶员证号、上传驾驶员证件等相关信息,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如果“已取得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非本市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证”,则不需要进行驾驶证考试。
第三步:短信确认
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短信验证所填信息,提交考试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您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生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
通过考试审核的驾驶员,可以等待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人员会以短信的方式提醒您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第五步: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收到考试通知短信的驾驶员凭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考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衢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区域科目考试题库
来源: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文:缪晶晶
编辑:王旭娇
审核:王小东
朋友点击「莞香花开」可快速关注
@东莞司机!
你最关心的来了!
很多司机朋友有这个疑问
如何能安心地跑滴滴,
成为一个合格的网约车车主?
小编今天就给大家奉上
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运输证的
最全申请办理指南!
首先,
司机朋友想要合法合格地跑“滴滴”,
一定要申请这两个证
网约车驾驶员证和运输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个人驾驶员可依法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经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交通部门注册报备,方可从事网约车客运服务。
那么,
如何申请办理?
拟在东莞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
可登录东莞市网约车申请平台↓↓
http://ygjyw.dg.gov.cn/web/index.html
了解详细信息。
在此,
小编向大家介绍
相关证件的办理流程: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办操作指引
01
注册账号
登录申请平台,详细阅读“办事指南”和“申办流程”后点击“注册”,按照网站指引填写身份证号、姓名、电话等信息完成用户注册。
△东莞市网约车申请平台首页
△用户注册界面
2
填报个人信息
注册成功后,在“人员信息”模块填报个人申请信息,同时按照图片样板的规格上传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东莞户籍申请人不需提供)、个人证件照(需在具有广东省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数码照片资质的照相馆取得,照相馆名单可于申请平台“办事指南”第7项查询)等信息。若申请人填报资料不符合要求,平台将发出短信告知申请人未通过审核,请自行登录查看未通过审核原因,并按要求修改资料。
△填报个人信息
△审核不通过原因
3
预约及考试
信息通过审核后,平台将发出短信告知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东莞户籍不需提供)、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照片校验回执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东莞市交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预约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将于约考成功5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
△预约考试通知
△考试通知
4
打印证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采用电子证的形式核发,申请人收到考试合格通知后,即可自行登录东莞市网约车申请平台打印证件二维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办操作指引
申请条件
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无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
注册登记为公司所有的车辆,由车辆所属公司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成功后需由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驾驶员营运。
01
填报车辆信息
个人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成功后登录网约车申请平台,将新增“车辆信息”模块;企业申请人于申请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将新增“车辆信息”模块。申请人需在此模块填报车辆基本信息,并按照图片样板的规格上传车辆照片、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图片。
△填报车辆信息
2
变更车辆使用性质
交通部门审核车辆信息后,将通过短信发送初审通过通知,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到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科领取《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型审验通过通知书》。
△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型审验通过通知书
申请人携《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型审验通过通知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符合交警要求的车辆相片等资料到车管所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
△已变更使用性质的机动车行驶证
3
卫星定位装置和营运保险
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后,申请人需为车辆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详见申请平台“办事指南”第8项“已在省备案的东莞市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接入单位”),由安装单位出具《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同时,申请人需为车辆办理营运车辆相关的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
4
再次上传资料及打印证件
申请人完成上述步骤后,登录平台上传已改变性质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车辆保险等资料即可等待最终的审核通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也采用电子证的形式核发,申请人收到交通部门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可自行打印证件二维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大家快快把这份指南转给
想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司机朋友吧!
素材来源:东莞交通
源:法治日报
●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投诉,主要分为强卖高额商业保险和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两类
● 租赁双方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理性判断自己的经济能力,在能力范围内消费,选择正规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购买。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杨蕙嘉
汽车“以租代购”靠谱吗?近期,几起与汽车融资租赁相关的新闻让“以租代购”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以租代购”是指一种汽车融资租赁的购车模式,购车者先以租车的方式使用汽车,每月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直到付清合同中双方达成的金额或者达到一定期限后,汽车从租赁公司处过户至购车者个人名下。
“以租代购”模式实际效果如何?一位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了蓝牌货车的车主告诉记者,3年来,他共支付了16.92万元,月供是4700元,“该车原价13万余元,多付的部分相当于还了利息,还比较划算”。但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不少车主跟记者反映了自己遭遇的许多问题。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虽然融资租赁目前已经为我国法律所保护,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比如如何厘清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相关合同关系的性质、违约救济如何保障等。双方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理性判断自己的经济能力,在能力范围内消费,选择正规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购买。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信门槛较低
零首付可购车
“不看资质,当天提车,首付2999元起开新车……”记者通过网络搜索“以租代购”关键词,在网页上看到了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多条广告。
该公司金华分公司在网页上还明确标注了“征信不好,逾期,法院起诉,呆账,外面办不了;统统可以办理!”的字样。
网页信息显示,此种购车方式的提车费用包括4部分:一成首付、手续费、一个月月供和年保险费用。同时还提示,资金充裕者可选择在12至15期后提前付完余下款项,并称这种方式是“国外很早就有的形式”。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张俊岩介绍:“汽车融资租赁总体上是一种金融服务,许多消费者通过这种新型的购车方式,从事网约车等服务。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现代营销方式,本身是合法的,民法典也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月颁布的《汽车金融管理公司办法》对汽车融资租赁进行了界定:汽车融资租赁业务,是指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为租赁标的物,根据承租人对汽车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汽车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与销售联系。喜相逢的一名销售告诉记者,“以租代购”可以为征信不好的消费者提供方便:“汽车融资租赁是和汽车融资公司贷款,对购车者的征信要求较低,但是需要购车者支付一成首付,不能零首付购车。”
该销售告诉记者,以一辆官方指导价为16.98万元的新车为例,通过“以租代购”的模式购置该车约需19万元,首付需要1.5万元左右,购车者可分4年47期进行贷款,月供3999元,贷款结清后免费过户。
当被问及还款过程中遇到困难不能及时还款如何解决时,该销售表示可以申请暂缓还款,但是具体操作需要与公司售后联系。
实际上,“以租代购”并非只受到征信存在问题的消费者青睐,很多为了从事网约车或其他营运车辆行业的人,也会选择“以租代购”模式购车。
来自河南郑州的陈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2021年的一段辗转求职经历:当时,处于求职过渡期的陈先生通过某网络求职平台面试过多家4.2米蓝牌货车司机岗位。几轮面试之后,陈先生发现,不少公司出具的合同并非工作合同而是购车合同,购车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其中部分公司与购车者签订的就是“以租代购”合同,货车会落到公司名下。同时,公司承诺购车后会提供业务保证其收入。
随后,记者进入该网络求职平台看到,在部分网约车招聘信息详情页中,确实标注了提供零首付购车的服务,所有车型均可先租后买,但是并未出现“以租代购”“汽车融资租赁”等字样。
“一开始,物流公司表示他们有固定运输线路,按照线路跑,一个月收入可达1万元至2万元。紧接着,他们便引导你买车,签订购车合同时,上面会写明首付款和每月分期还款的金额,价格也比市场上高不少,可以落到个人名下或公司名下。”陈先生说。
后来,陈先生从车友处了解到,这些公司良莠不齐,普遍存在设置线路、任务量不合理,甚至无货源的问题。“听说不少司机购车后并没有稳定收益,最终难以偿还贷款,所以我没有同意签订购车合同。”陈先生说。
汽车行业从业者李先生也表示,此类招聘公司通常会给车主配置超重的货量,让司机运输成本提高,并且对车的寿命也有影响。长此以往,司机如不愿按照公司安排的任务工作,公司便称是车主个人原因,而不是公司不安排工作。
没有明确约定
强卖高价车险
广西南宁的肖先生曾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还款,车被公司收回,现在正在法院上诉,希望追回首付款和超额保险金额。
据肖先生回忆,2019年7月,他通过“以租代购”在广州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汽车,开始跑网约车。双方约定首付8000元,月供4750元,供36个月,共计17.9万元。当时该汽车的市场价为13.68万元。
从2019年7月起,肖先生正常支付月供至2021年6月,已实际支付给该汽车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款项11.4万元,加上首付款8000元,共计12.2万元。
肖先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标明,首付款不计入租金,并不属于租金的性质,但也并未对该笔首付款的性质作出具体说明。
关于超额保险金额的问题,肖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与销售之间的聊天记录以及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双方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的第六项关于保险与事故的约定第一款写道,“租赁期间保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肖先生告诉记者,第一年的保费双方协商由汽车租赁公司代为购买,但是第二年该公司仍强制肖先生购买保险。根据2020年的车保全国平均收费标准和2020年的全国车辆商业险平均价格,该公司的保险价格高于市场价30%。
“逾期是我不对,但公司强制购买保险属于违约在先。公司提供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共计8617.91元,市场价是4650元。后来我觉得这是公司的一种套路,其实就是打着‘以租代购’的幌子高价租车,还强制购买保险。”肖先生愤然说道。
对此,上海恒衍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辉认为,融资租赁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汽车价格是构成合同重要的因素,因此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当对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买方认可的话,那么高于市场价也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强制车主购置高价商业车险,则涉嫌构成强卖保险行为。
王艳辉说,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汽车租赁公司为承租人提供的保险中,除第三者责任险为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外,其余险种均为商业保险,不属于强制险范围。也就是说,汽车租赁公司不能强制要求汽车承租人购买。
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及时偿还贷款而导致车辆收回,购车者是否有权利追回首付金额?
张俊岩表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是看合同约定。在融资租赁交易实践中,出租人为了控制风险,保证收回部分成本和收益,常采取让承租人先行支付总租金10%至30%的首付款,剩余部分款项向出租人融资的模式,这属于常见的商业交易模式。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通常是根据出租人的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的,若租赁首付款是租金的一部分,则在车辆被收回后不应返还。
按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租赁首付款+每月支付租金’的融资租赁交易模式,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院也应以合同约定为主要审查依据。”张俊岩说。
张俊岩说,这种强制车主购置固定渠道高价商业车险的做法值得商榷。一方面,租赁公司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说明车险情况,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合同约定限制车主购买商业保险的渠道,也是对车主自主选择车险权利的侵犯,这种通过合同约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约定,法律并不支持。
款项结清以后
汽车无法过户
记者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检索发现,汽车融资租赁的相关投诉,主要分为强卖高额商业保险和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两类。
来自广东东莞的王先生就遭遇了款项结清后无法过户的情况。2019年3月,王先生通过网络求职平台应聘网约车司机时,通过“以租代购”模式购入了一辆汽车,合同中标价为14万多元,已于今年4月还清贷款,但截至7月8日仍未能过户。
王先生说,当初是在招聘方劝说下,他才与东莞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了“以租代购”合同。首付过后,王先生才发现车子还牵扯第三方公司,但由于租赁公司称放弃购车要扣1.6万元,所以王先生没有当即反悔。
今年4月,王先生结清款项后,该公司以车辆涉及第三方公司为由迟迟不给王先生办理过户,王先生多次与公司联系仍未解决问题。
王先生说,他周围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和他同批购车的网约车司机都面临着贷款还清却不能过户的问题。“很多车主都放弃过户了,他们打算继续跑网约车业务赚钱,直至把车跑报废,车子废了就没必要过户了,也有未结清款项的司机听到没法过户的消息,就和公司协商多跑一个月业务将车退还给公司。”
让这些司机苦恼的是,车不能过户便意味着要继续承担高额的商业险,并且存在驾驶者局限等问题。“我现在不干网约车司机,但因为这辆车未过户还是商用车,不仅要继续买高额商业保险,我家人也没法开。”王先生说。
今年4月以来,王先生多次联系租赁公司进行协商,也尝试了解了各种不同的维权方式,但至今仍未解决问题。其间,他曾想起诉,但诉讼成本也不低,而现在这辆车卖掉也不值几个钱,所以放弃了。
“车款结清后,如果租赁公司未能和车主办理过户手续,租赁公司涉嫌违约。”王艳辉说,车主可凭合同以及付款凭证到法院起诉,要求租赁公司履行过户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王艳辉提醒,购车者选择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时,应当注意合同格式条款中是否有明显增加买方义务而减轻卖方责任的霸王条款,约定租期届满时转移租赁物所有权的条件以及违约后的相关违约责任,以免今后产生纠纷。
*请认真填写需求信息,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与您取得联系。